近日,福州市大数据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福州市区块链产业发展的三条措施》。立足福州市区块链产业发展需求及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工作,旨在全面推动全市区块链产业和技术创新发展,加快建成区块链创新发展体系。
措施分别为:
- 支持优质企业落地:入驻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每年每家企业或机构给予1000平方米以内最高60万元的租金补贴,按年以先缴后补的方式实施。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2500万元的,分别给予6%的营业收入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 支持创新示范应用:在试点建设期内,企业开展的区块链应用落地福州市内且经福州市大数据委评审列为重点示范项目的,每个项目给予区块链应用方20%的建设经费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支持产业平台和人才建设: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区块链技术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同时,鼓励具有区块链培训资质和能力的企业、社会团体等机构开展区块链人才培训工作。
《措施》适用于注册登记在福州市,从事区块链技术创新、推广和场景应用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实际运营情况良好的区块链企业(机构)或从事部分区块链技术创新的传统企业。